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张诗俊 李颖)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加深中小学生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4月14日,嘉鱼法院、嘉鱼检察院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县实验中学、南嘉中学和中职学校共50余名学生、被附条件不起诉处于考验期的5名涉案未成年人旁听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庭审。活动还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旁听。
在嘉鱼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被告人骆某某、杨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2022年国庆节期间,杨某与骆某在一餐馆就餐后立于门口聊天时,金某与殷某(均14周岁)在门口玩笑对骂,杨某因怀疑金某在骂自己,遂上前殴打金某。后殷某向杨某和骆某解释时遭到二人的共同殴打。经鉴定,殷某、金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事情发生后,两位未成年人及时向父母求助并报警,杨某、罗某被传唤到案。经审理,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年;罗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生们聚精会神,认真旁听,紧跟庭审节奏,面对面地观摩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切身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堂”。带队老师认为这种“零距离”学法的新形式生动有趣、令人印象深刻,对嘉鱼法院提供的法治教育平台表示感谢。
“今天是我第一次来人民法院旁听,旁听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太冲动,未成年人要做好防护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言行举止要文明。”嘉鱼县南嘉中学初中生骆建东说。
“我们会认真吸取案件的教训,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绝不做挑衅、闹事的施害方,同时也多跟父母沟通交流,遇事向父母、老师、警察寻求帮助保护自己。争取顺利渡过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受邀参加活动的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表态道。
“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对善恶对错的辨别能力有待提升,通过旁听庭审,一方面让他们知道哪些行为是犯法的、错误的,能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另一方面,也教会他们必要时候寻求父母、法律的保护,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场旁听庭审活动很有必要。”人民监督员古鹏说道。
此次旁听庭审,既是一次真实深刻的法律讲堂,也是一场“沉浸式”的警示教育课堂,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的法治宣传教育,用司法力量助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