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交通讯(通讯员:邹晨)近日,刘某吸食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依托咪酯(俗称:“上头烟”)后驾车出行,因精神恍惚,发生事故,自己也因此受伤。
刘某当日吸食依托咪酯后,精神出现恍惚,仍然驾车上路。出行中,刘某先撞伤路边行人,事故发生后刘某继续驾车向西行驶时,驶入逆向车道与停放在路边停车位内的一辆汽车尾部相撞,随后刘某操作不当,又与正常行驶至此的另一车相撞,之后车辆失控,撞向路边商户及数辆电动车,造成一人受伤、七车及门面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刘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刘某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刘某吸毒的违法行为被高新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4天。
“毒驾”的危害性源于毒品的特殊性能,吸毒后产生的精神兴奋、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机动车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行为失控,具有攻击性,一旦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超速、飙车、甚至主动撞人撞车等肇事行为,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几率倍增。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慢21%。“毒驾”者吸毒后会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直接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以致完全丧失判断力。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