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湖北讯(通讯员/ 夏红)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往往都是抱有侥幸心理,终究难逃法律的严惩。近日,湖北省监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开展“百日行动”整治中,查处两起摩托车驾驶员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敲响警钟!
8月26日上午8时50分,城区二中队民警在检查一名未戴安全头盔摩托车驾驶人时,发现驾驶员陈某龙(男,17岁)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险摩托车上路行驶,鉴于驾驶人属未成年人,民警随即联系其家长达到现场,要求家长带回教育,并依法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合并处以罚款990元的行政处罚。
9月4日13时,朱河中队在辖区开展周末时段酒醉驾查处专项行动中,对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的驾驶人宁某胜(男,54岁)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民警向宁某胜宣读数值时,宁某胜突然加速转身试图逃跑,民警迅速将其控制。经核查,宁某胜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条例,依法对宁某胜处以2990元的行政处罚。
监利交警大队结合当前开展的“百日行动”持续加大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酒驾、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驶报废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民警提醒驾驶人注意: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属于违法行为。市民日常出行骑行的电动车中,有的是属于电动摩托车,这类车辆也算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