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湖北讯(通讯员 陈洋)老人常说:“好了伤疤、忘了疼”,8月21日12时30分许,石首市公安局交警高基庙中队针对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周末重点时段酒驾查处时,查获一名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
当日下午13时20分许,在石首市高基庙镇建宁高中铁路桥下一辆二轮摩托车即将驶入临近交警执勤点时,猛的调头,执勤民警察觉有猫腻,立即上前拦截,当执勤民警与驾驶人两眼相对,感觉在哪见过。这似曾相似的脸庞,不是5天前在这查获的饮酒驾驶人张某云吗?民警无奈的感叹:“你怎么又酒驾,这一个星期都还没到,星期内同一时段、同一地点、驾驶同一辆机动车,你真行”。经对其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39mg/100ml。
经查:张某云在8月16日中午驾驶牌号为鄂DPE220的二轮摩托车行至石首市高基庙镇建宁高中铁路桥下被民警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扣留,而他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目前,张某云因“二次酒驾”、驾驶证暂扣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