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你知道可供执行的财产有什么吗?
仅仅只有车辆、房屋、存款吗?
不不不,除了这些,
还有其他东西也行,这不“二师兄”用自己
来替主还债了!!!!!
2022年8月1日,神木市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纠纷得以化解。
据悉,在郭某与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郭某和方某二人是亲戚关系。2013年6月,被执行人方某向申请执行人郭某借款2万元,方某出具借据一份。借款后,方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郭某多次讨要未果,将方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方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筹莫展下,郭某带着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方某,告知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询和线下传统方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方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拘留被执行人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申请执行人发现新的财产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收到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申请人提供地点,告知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现场协调,被执行人配偶自愿用其饲养的猪抵偿借款,但是双方当事人对数量、单价存在较大争议,且被执行人一家希望留下部分猪作为年猪分给子女。执行过程一度陷入僵局,于是所有执行人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分析利弊,阐明事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以物抵债共识,并当场履行。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案件虽小,但到场的所有人都在酷暑下作业数小时。有付出就有回报,本案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为被执行人家庭保留生活所需,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讯员/ 刘涛 訾正伟)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