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道路交通“护安保畅”专项行动和深入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酒驾多发势头,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2月11日晚,印江公安交警大队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获一起“二次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月11日,印江公安交警大队在木黄镇南方电网门口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20点36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轻型货车驾驶人看到前面有交警查车,就靠在路边准备掉头驶离,其可疑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民警随即快速上前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但驾驶员下车后弃车而逃,后被执勤交警追出数十米后带回执勤点,民警问其为什么要跑,驾驶人谎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要回家去取。民警观察其面色通红、神色慌张、说话吞吐,口气中带着酒气,猜疑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随后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为7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当民警问其姓名时,该名男子不情愿的交代自己姓田,后通过警务平台查询,结果出乎意料:原来田某驾驶证不但已被暂扣,而且2023年2月7日因为酒后驾驶被该中队查获并处理,并且当时查获田某的民警竟然和当晚民警是同一个人,田某不但不吸取上次教训,反而抱有侥幸,认为交警星期六,又加上是晚上下班时间不会查酒驾,这正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于2023年2月15日公安交警大队对田某“二次酒驾”和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9天并处罚款18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身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后果很严重,不仅要受到经济处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还要接受行政拘留。因此,各位驾驶人要切忌心存侥幸酒驾上路,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同样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