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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研究分析

2022-05-24 14:16:20 来源:人民交通 字体:

  文 / 高哲

  摘 要:随着经济快速发展, 传统的查处超限超载行为的执法模式已经不能很好解决日益突出的公路超限超载问题。如何在新形势下通过智能化执法,完成转型, 获取更好的执法效果成了当前公路交通超限超载执法关注的热点。文章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为例, 分析了当前背景下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的主要做法以及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的优点, 以期对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的发展有所借鉴。

  关键词: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背景

  自198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交通运输部门开始了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1997年7月《公路法》颁布,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第一次获得较全面的法律支持和保护。

  2016年9 月 21 日,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施行,规定中强调了推广技术治超方式。

  2017年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开车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2019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鲁交执法【2019】1号)和《<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和<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设置规划>的通知》(鲁交执法【2019】14号),推动了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工作,对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对非现场执法点位的设置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非现场执法系统设备介绍

  非现场执法系统的第一个前端检测系统是车尾抓拍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提供检测断面过车的车尾图像取证,同时也便于在监控中查看、核实货车所载货物,为后期甄别超限数据提供部分事实依据。

  整个系统中的第二个子系统也是核心子系统--称重检测子系统,该系统主要采集经过货车的重量信息。

  超限超载货车经过称重检测子系统的同时,会经过检测线圈,通过电磁感应线圈会给前方距离此位置大概23m左右的第三个检测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中的相机发出抓拍取证的触发信号,进行车辆车头照片抓拍,车牌识别以及45°角车身图片取证,确保在车辆检测过程中,系统出具车头、车尾、45°车身三张取证照片以及5s的过车短视频的完整取证。如有需要可以加装交警系统的电警相机、测速雷达、违停球机,实施交通交警联合执法,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超速、压线、违停全面检测并抓拍取证,为后续执法提供强有力数据、证据支撑,完善执法公信力。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启用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实现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2020年6月9日,淄川区正式启用第一处非现场执法系统——S510黑旺路段潍坊青州通往淄博淄川方向单向检测。该系统启用前,潍坊青州通往淄博淄川方向平均24小时经过近500辆货车,测试监控超限超载货车近150辆,超限超载率超过25%。该系统启用后,潍坊青州通往淄博淄川方向货车经过数辆明显下降,特别是超限超载货车数量下降幅度明显。

  据统计,2020年6月9日0时至10日0时,这段时间,潍坊青州通往淄博淄川方向经过货车360辆,监控超限超载货车17辆,超限超载率为4.72%。说明非现场执法自动检测系统的启用,已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2020年9月6日,S510黑旺路段淄博淄川至潍坊青州方向的非现场执法系统也顺利投入使用,实现了双向全幅自动检测。

  二是本着把住主要干道的原则,在全区主要运输干道布设非现场执法系统。自2020年7月份开始,在G205昆仑镇段、S102罗村镇镇段、S509岭子段和S231龙泉镇段新建4处双向全幅非现场执法系统。截至2020年11月1日,淄川境内5处双向全幅非现场执法系统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目前,区境内形成了科学治超网络,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执法风险等实际问题,有效遏制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

  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后,据统计,2020年11月1日G205昆仑镇段非现场执法系统共检测货车3607辆,超限超载货车321辆,超限超载率8.8%。其余4处超限超载率均在10%左右。该系统启用前,超限超载率超过25%。

  据统计,5处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以来,全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由原来的28%下降到2%以下,其中2021年1月份非现场执法系统共检测货车484265辆次,超限超载货车8611辆次,超限超载率1.78%。

  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启用,有效地降低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大幅度减少了货车超载、扬尘、撒漏等违法行为,有效推动提高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三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紧密配合,实现齐抓共管。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现违法嫌疑车辆信息获取困难,违法行为人联系方式无法确定,无法准确确认违法行为人等情况。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非现场执法系统将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尤其是与公安交警等部门数据共享。

  该系统将根据公安交警部门的车管信息来识别违法车辆作为执法依据,通过共享交通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的车管、车辆年检年审等信息,实现未处理违法车辆自动进入车管“黑名单”,有力打击超载超限行为。

  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的优点

  一是弥补了货车超限超载监管空档期,提高了货车超限超载监管工作效率。非现场执法系统是在自动处理技术、视频检测技术和传感式动态称重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科技治超方式。当有超限超载车辆经过卡口时,不停车自动检测系统将自动称重、识别牌照、拍照取证、发出预警。

  通过对超限超载货车的违法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储存,并在事后对违法货车进行查实,并且给予行政处罚,是运用高科技执法方式对人工执法方式的有力补充。

  作为24小时不间断不停歇检测的超限超载执法新模式,与传统的人工执法模式相比,能够大幅度提高通行货车的检测效率,并且能够更精准的查处超限超载货车、保障执法人员的自身安全、解决执法力量不强等问题,促进执法的公开透明等等。

  二是非现场执法系统能够及时采集和储存执法证据,人为因素很难对系统采集的信息进行干预,能够保证执法公平公正。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的信息,自动识别和记录,能够实时判断违法货车信息,实时记录违法货车的照片和视频等影像资料,不会出现区别对待的情况。能够有效避免了人工干预等因素。

  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的信息及时上传后台,执法人员无法对上传的数据进行改修和删除,有效的促进了执法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障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

  三是对有意向超限超载的货车司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大大地提高了货车司机守法驾驶、装载和运输的意识。非现场执法系统时时不间断不停歇的运行状态,提醒着每一名货车司机要守法驾驶、装载和运输,时刻对自身的运输行为进行自我约束。特别是当前一些货车司机的守法意识不够强,自觉性不够高,通过非现场执法新模式的广泛应用,能够彻底消除货车司机的超限超载运输侥幸心理,进一步杜绝货车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避免货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是能够保障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非现场执法新模式不需要执法人员和违法司机进行直接面对面地接触。同时,违法司机在接受处罚时,由于非现场执法系统出具的违法信息资料和证据,说服力强,违法当事人的争议少,容易接受处罚。有效避免了个别违法当事人在和执法人员面对面接触时产生的反抗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结语

  当前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传统的执法模式面临着诸多问题。科技执法是未来公路超限超载执法的新趋势,尤其是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从目前来看,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新模式还在推广和应用中,需要更多的科技人才和科学管理方式。需要重点解决超限超载非现场治超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推进超限超载非现场治超执法工作的开展,继续推进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点位规划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加快构建布控严密、精准高效、标本兼治的治超监管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GB/T 21296—20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横器[S].

  [2]耿守军.科技让非现场执法大显神威——货车公路运输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探索[J].中国公路,2017(17):39-40.

  (作者单位: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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