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讯(通讯员:罗潇、李璐)10月25日上午,蔡甸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刘国杰巡逻至318国道北河路口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A***1重型自卸货车正由东向西行驶,车后部左侧冒着浓烟,十分危险。民警立即驾驶警车追赶,一路鸣笛喊话示意该车停车,但驾驶员浑然未觉。直到2公里后的318国道镇宁堡路口,才发现后方警车。待驾驶员余先生下车后,看着燃烧的火苗顿时慌了神。
民警刘国杰、辅警李红军立即绕车查看具体起火部位,并安排警力做好安全布控,摆上反光锥形筒,指挥后方车辆减速避让。经一番查看,发现是刹车系统起火,几人立即拿出警车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3分钟后,火苗熄灭,余先生握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真的感谢你们。我这会想着都后怕,下车看着那个火烧的哟,一身冷汗”。
待浓烟散去,确定无危险后,刘国杰等人方才离开现场,并再三嘱咐余先生等待拖车,到维修店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在此,武汉蔡甸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车出行前要全面检查车况。如在行驶途中发生车辆故障,请立即打开双闪,后方摆放警示三角架,人员撤离至安全位置,及时拨打报警求助电话。始终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