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讯(通讯员:廖慧 刘泽)为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江汉交警严查严管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月18日晚上9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交通大队四中队在北湖西路周边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行动中,一辆鄂A牌照的黑色小轿车缓缓行驶至查缉点2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车,副中队长陈帆发现异常后立即赶了过去。车门打开后,驾驶室内散发出一股酒气,陈帆立即使用快筛棒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含酒精。
“我是刚从停车场出来,已经叫好代驾了,我只是把车挪到路边等代驾的。”驾驶员王某慌忙解释道。
“既然你在等代驾,为何还要开车挪动这几十米的距离,你只要坐在驾驶室启动车辆,在道路上有行驶行为,就已经算是酒驾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4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接受刑事处罚。
江汉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莫存有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让自己身陷囹圄。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