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易家帅)按照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汉阳区交通大队以龙阳大道、国博大道、江城大道为重点,集中开展夏季夜间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在9月9日整治工作中,大队在同一路段查处同一驾驶人两次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9日凌晨,大队一中队整治组在龙阳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0时48分,一辆车牌号为鄂C10***的黑色小客车沿龙阳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整治点,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梅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并督促梅某联系代驾将车辆开走。
凌晨3时许,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龙阳大道人信汇设岗开展酒驾整治,3时21分,车牌号为鄂C10***的黑色小客车沿龙阳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整治点,经民警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梅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人梅某2小时前因酒后驾车刚被处罚,且驾驶证已被暂扣。据了解,梅某联系代驾将车辆开走后,过了两个小时,梅某心想凌晨没有交警,自己体内酒精也消化差不多了,便抱侥幸心理驾车回家,没想到又被交警查获。
鉴于梅某同日内2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合并处以4200元罚款、记30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扣留机动车的严厉处罚。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