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讯(通讯员:柳瑶泉)为迎接“六一”国际儿童节,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宣传工作,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涉校交通事故发生。5月29日,交警大队联合刘家场派出所交警中队,赴刘家场镇贺炳炎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以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采取讲授、示范、互动、提问、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场面别开生面,令师生印象深刻。活动中,交警与学生广泛互动,从交通信号以及典型案例讲解等方面入手,对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出行危险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向学生们做了具体分析,并再三叮嘱咐学生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行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在上下学步行、乘车以及骑行自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指示标识,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交警通过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师生们息息相关的安全出行常识,以及如何远离大货车、小轿车等社会车辆安全盲区,防范风险;提醒学生们不随意横穿马路、攀扶其他车辆,马路上不互相追逐打闹。
此次活动,为同学们敲响了警钟,通过“小手牵大手”让学生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也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以尊法守规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发动全家争做文明交通践行者。
随后,松滋交警走进居民家中开展“敲门行动”,民辅警来到刘家场镇李家湾村,分别对两位违法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并通过以案说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周围村民详细讲解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酒驾醉驾、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逆行、超速、三轮车、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大家在日常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驾驶行为,拒绝危险驾驶行为,自觉规避事故风险。活动最后,民警还为村民重点普及了《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驾乘电动车注意事项和“一盔一带”的重要性,与居民们签订承诺书、责任状、发放一封信,提醒大家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出行。
松滋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美丽乡村行”系列宣讲活动,增强自身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切实做到了交通安全宣传接地气、聚人气,让人民群众在亲和、融洽的环境中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形成全民共筑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