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湖北讯(通讯员:周健)经连续奋战16天,11月19日,交警新江口中队成功破获“11.3”交通肇事逃逸案。
11月3日,市公安局黄杰交警警务站接到市局110警情,称“荆松一级公路八宝镇丝线潮村路段,四轮电动车与摩托车相撞,一人受伤入院,肇事车已逃逸。”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往医院向伤者了解情况,据了解,当日8时许,伤者刘某经过丝线潮路段时,一辆小车突然冲出,将刘某撞倒后直接驶离案发现场,刘某当即昏迷,无法取得有用信息。
为锁定肇事车型,中队民警先是赶到事发现场,仔细勘查,提取到疑似肇事车辆前轮框架碎片,又回到中队调取沿途监控视频,经反复排查,确认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比德文”牌电动车,但由于该车没有号牌,且沿线监控视频抓拍逃逸车辆图像比较模糊,无法识别肇事者面目,逃逸车辆驶入乡村公路后,再无监控视频支持,调查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中队民警迅速调整侦破方向,一面安排民辅警到洲业汽车城及各个修理厂进行调查,看看有无可疑车辆进行维修;一面通过事发时肇事车的行驶路线,对周边各村挨家挨户开展走访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大量摸排走访调查,11月19日,民警在城东一修理厂发现可疑车辆,通过碎片对比,确认车辆为肇事车辆。在修理厂负责人的帮助下,中队民警获取了肇事者王某玉(男,61岁,八宝镇人)的身份信息,并于当天前往其家中找到王某玉。在确凿证据面前,王某玉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车辆逃离现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至此,历经16个昼夜的肇事逃逸案件终于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