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 通讯员:袁凯)1月6日,记者从荆门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荆门“二孩”“三孩”购房补贴细则已经出台,二孩家庭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三孩家庭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
去年,荆门市下发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具体如何申领?日前荆门市住建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进行了明确。
依据规定,符合国家二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三孩(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生育政策家庭申请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为荆门市户籍;申请人所购普通住房为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心城区范围为主城区和五个组团(主城区范围:东至二广高速、西至西三环、南至官堰湖南路、北至北三环;五个组团分别为漳河、子陵、牌楼、麻城和团林组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含起日)以后;商品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购房补贴范围:在《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此后通过撤销合同备案,又办理同一套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同一套住房已经享受生育或其他购房补贴政策的;同一类生育家庭已经享受生育购房补贴政策的。
补贴标准为:二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三孩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符合领取购房补贴的家庭,在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后6个月内可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编辑:王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