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陕西绥德县公安局对两名隔离管控人员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8月23日、24日,绥德县名州镇北门湾社区和文化路社区分别发现两名居住在永乐园小区和宏盛小区居家隔离人员有外出行为。治安大队民警迅速介入调查,确认两人在社区工作人员通知其属于次密接触人员需居家隔离后,不听安排外出,存在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安某某、任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两人被绥德县公安局给予治安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如违反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绥德县公安局/王晓伟 王璐 )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