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网湖北讯(通讯员/陈中华)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查获,8月26日,违法行为人黄某被湖北省公安县交警大队埠河中队依法行政拘留。
8月27日21时许,埠河中队民警在埠河小学门前路段执勤中,对一辆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车嫌疑,遂对黄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2.0mg/100mL,黄某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调查发现,黄某曾于2019年12月20日,因饮酒驾驶被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大队查处,本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埠河中队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