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崇阳县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崇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俐霞独任审判,崇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仲军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今年以来崇阳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共同为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亮出司法利剑。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肃、程序规范,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逐一举证,被告人和辩护人逐一质证,法庭当庭认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赵某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辩护人发表了辩护意见。
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崇阳县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赵某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活动,到赤壁、仙桃将自己的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款项后转账到指定账户并非法获利。且赵某系累犯。该案当庭宣判,赵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赵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践行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崇阳县法院将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通讯员谢承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