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刘庭长,我才能顺利地办理了贷款,现在工程项目也在有序推进,真不知道如何感谢您……”听着电话里兴奋的声音,神木市法院民二庭刘飞丽法官倍感欣慰,这与一周前电话里焦急的声音完全不同。
近日,刘飞丽法官受理了一起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移送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原告申请,法院冻结了被告名下位于西安市的四处房产,后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在异议审查期间,双方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撤回了管辖权异议,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应以职权解除对被告房产的冻结。与此同时,被告也焦急的打电话表示自己的工程项目急需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抵押,希望法院尽快解封房产。按照规定,法院解封必须到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然此时神木市爆发了新冠疫情,全城几近封控,工作人员无法前往西安市办理解封相关事宜。
想到被告的紧急情况,刘飞丽法官本着一心为民的初心,当即与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向其阐明神木市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希望特事特办,以解被告燃眉之急。经协商,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同意在接到神木市法院解封材料扫描传真件后可先行办理解封,原件待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邮寄到位即可。对接成功后,仅过了一天,被告的四处房产皆被解封,后续银行贷款手续也按期办理,工程项目得以顺利推进,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神木市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因案制宜,灵活、高效为民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真正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信条。(通讯员/ 王慧强)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