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mg/100ml……你喝酒了还开车?”面对交警,驾驶员刘某后悔不已。7月14日凌晨,她因醉驾被武汉洪山交警当场查获。
当日0时许,洪山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民警巡逻至南李路时,发现一台小车轿车行经路口不减速,且车身摇摇晃晃,“请靠边停车!”确保安全下,民警将该车拦停,经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3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结果为1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刘某当晚与朋友聚会,席间因和朋友发生口角,闹得不愉快,一气之下独自驾车离开,却忘了刚刚喝了酒。未想遇到巡逻交警,很快便被查获。她将因自己的糊涂行为,承担吊销驾驶证、禁驾五年等法律后果。
武汉洪山交警提示: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为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负责。(通讯员/崔彦伟 朱俊晓 尤巧玲)
(编辑:小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