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压降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纵深推进“减量控大”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洪山区交通大队启动“白+黑”“动+静”勤务模式,加强分析研判,在重点路段、时段,采用“定点设卡+动态巡逻”的手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近期查处2起超载违法行为。
6月12日,交通大队执勤民警周涛和同事在辖区团结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AA**5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满载巨型石块,车辆行驶缓慢,有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通知其到停车场进行下一步处理。经停车场过磅检测,该车核载50吨,但总质量达到98.5吨,超载97%,民警指出驾驶员贾某某的违法行为,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暂扣违法车辆,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6月13日,交通大队一中队快骑队员马腾在辖区三环线巡控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A**107的重型自卸货车车速异常缓慢,车辆轮胎扁平明显,存在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并将车辆带至停车场接受检查,同时通知民警段昌艳和同事前往处置。磅称结果显示,该车核载31吨,而总质量达到102吨,超载220%,俨然是严重超载,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黄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暂扣违法车辆的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
洪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超载会导致以下危险后果:
01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02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03会导致关键部件损耗严重,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04超载车辆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会给公路、桥梁结构带来灾难性的打击。
请各位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运输意识,切勿超载违规。
(通讯员/崔彦伟 朱俊晓 赵先翔)
(编辑:小佳)